PG电子- 百家乐- 彩票麻将糊了PG电子试玩“100多块就不能住你们酒店吗?”福建女子春节订房被拒店方:警察是我们朋友!
2026-02-21PG电子,百家乐,彩票,麻将糊了,PG电子试玩
福建漳州,李女士一家春节出游,提前半个月在某平台订好酒店,106元一晚,订单确认得明明白白。大年初二晚上11点,一家老小拖着行李赶到酒店,前台却甩出一句:“满房了,住不了!”理由更是气人:春节房价都涨到七八百了,你一百多块钱想住?更嚣张的是,店家居然扬言“警察是我们朋友”,让李女士报警也没用!结果民警真来了,还来了仨!事情最后虽然赔钱道歉了,但李女士还是把这事儿发到了网上,评论区彻底炸锅。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106块钱的订单,到底能不能住?一、“一百多块钱就想住我们酒店?”李女士一家早就盼着春节去福建漳州玩。想着春节人多,她提前半个月就在平台上订好了酒店,106块钱一晚,订单确认得清清楚楚,当时她还挺高兴,觉得这下踏实了。大年初二晚上11点,一家人高高兴兴拖着行李赶到酒店,孩子们困得直打哈欠,大人也累得不行,就想着赶紧办入住歇着。结果前台看了一眼订单,脸色一变:“满房了,住不了。”李女士懵了:“我半个月前就订好了,平台也确认了,怎么能说满房就满房?”前台工作人员那叫一个理直气壮:“一百多块钱,大春节的,你去找别的地儿吧,别在这儿闹。”李女士当时就火了:“谁跟你闹啊?我们大老远过来,大半夜的,你说没房就没房?”前台更横了:“一百多块钱你想住我们酒店?春节房间都七八百一晚!”这话什么意思?就是你订得早、订得便宜,现在涨价了,你就别想住了呗?李女士气得发抖:“一百多块钱就不能住你们酒店吗?我订的时候就是这个价,平台都确认了!”更气人的还在后头,店家居然甩出一句:“警察是我们朋友,你报警也没用!”这话一出,李女士彻底怒了:“我倒要看看,警察是不是你们家的!”
二、民警来了仨,结果赔钱了事李女士当场报了警。没多久,民警真来了,而且一来就是三个。店家看到警察来了,态度立马软了。最后在民警调解下,店家全额退还了106元房费,额外赔偿500元,老板还当面赔礼道歉。事情到这儿,好像解决了。可李女士心里清楚:钱是赔了,道歉也道了,可一家人旅游的心情全毁了。大半夜拖着行李在陌生城市街头找酒店,春节期间的房价都涨到七八百,这损失谁赔?李女士后来把这事儿发到了网上,市监局工作人员还有点不解:“问题都解决了,退款赔偿道歉都到位了,为啥还要发网上?”李女士没说出来的是:就因为你们觉得“解决了”,才更让人寒心。
三、网友炸锅:106块就不是钱了?这事儿一上网,评论区直接爆了,几乎一边倒地骂酒店:“106块就不是钱?订单生效了就是合同,说毁约就毁约?”“警察是我们朋友?这话也敢说出口,背景得多硬啊?”“春节涨价我能理解,但提前订好的房间凭什么不给住?”“赔500块就完事了?人家大过年拖家带口流落街头,这损失算谁的?”“建议把这种黑心商家列入黑名单,永久下架!”“本来今年计划去福建玩的,看到这事儿直接取消行程。”“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福建旅游形象被这种商家毁了!”说得难听,但句句在理。
四、法律怎么说?毁约就得这么便宜?很多人可能觉得,商家退钱赔钱不就完了吗?咱们来掰扯掰扯这里面的法律问题。第一,订单确认了就是合同,毁约就是违法。李女士提前半个月在平台下单,平台确认了,钱也付了,这叫什么?这叫合同成立!《民法典》第577条写得清清楚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酒店说满房了住不了,这属于典型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更恶劣的是,他们不是真的满房,而是嫌李女士订得便宜,想高价卖给后面的人。这叫啥?这叫恶意违约!第二,“警察是我们朋友”这话,涉嫌寻衅滋事。店家扬言“警察是我们朋友,你报警也没用”,这话什么意思?就是想吓唬消费者,让她不敢维权。这种行为,往小了说是态度恶劣,往大了说涉嫌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挑衅、威胁他人,是可以处以拘留和罚款的。更别提如果真有什么“关系”,那还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问题。第三,赔偿500块,真的够吗?这事儿最让人憋屈的地方在这儿:店家毁约,赚大了;消费者维权,亏大了。咱们算笔账:春节房价七八百一晚,店家把李女士的106元订单毁掉,转手卖给其他人,多赚近600块。最后赔给李女士500块,还有得赚。更别提李女士一家大半夜拖着行李满街找酒店,多花的房费、浪费的时间、毁掉的心情,这500块能补回来吗?《民法典》第584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李女士的实际损失,不只是106块房费,还有临时找酒店多付的差价、一家人的交通费、精神上的折腾。这些都应该算进去。只不过大过年的,谁愿意为了几百块钱耗着?大多数人只能认栽。第四,平台有没有责任?李女士是在平台上订的房,平台收了钱、确认了订单,结果到了酒店说没房,平台就没点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电商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这种毁约情况频繁发生,平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平台也得吃不了兜着走。五、为什么这种事儿年年有?说到底,就是违法成本太低。春节毁约、临时加价、到店没房,这种新闻每年都有一堆。为什么?因为商家算得精啊!毁一次约,赔个几百块,转头把房高价卖出去,还能赚一笔。消费者大过年的,谁愿意耗着?大多数只能自认倒霉。商家赌的就是你嫌麻烦、耗不起。就算你报警、投诉,最后也就是赔钱了事,对他们来说不疼不痒。真正该反思的是:监管部门能不能让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比如,毁约一次,罚款不是500,而是5000、5万?列入信用黑名单,平台永久下架?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退一赔三、退一赔十?只有让黑心商家真正疼了,他们才会记住:契约精神不是嘴上说说的,订单不是想毁就能毁的。六、最后说两句李女士最后发到网上的那句话,挺扎心的:“钱是赔了,道歉也道了,但一家人旅游的心情彻底毁了。”一个地区的旅游口碑,建立起来要十年,毁掉只需要一个晚上。福建漳州这几年旅游做得不错,英歌舞、游神、闽南美食,吸引了一波又一波游客。但一颗老鼠屎,真能坏了一锅粥。希望当地监管部门不只是处理一个店家,而是借这个机会好好整治一下旅游市场秩序。否则,今天被赶走的是一个李女士,明天被劝退的,可能是成千上万个潜在游客。最后问大家一句:如果你大半夜拖着行李,遇上这种毁约的酒店,你会怎么办?你觉得赔500块够不够?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给那些还想动歪心思的商家提个醒!资料来源: 综合自福建漳州网友李女士真实经历分享、九派新闻视频报道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商务法》相关条款解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